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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投票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12-18
 

各系、处室:

为进一步弘扬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营造学院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投票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201512188:00-12月258:00

二、投票方式:

方式一:投票方式为网络投票。登陆学院校园网主页,在相关链接栏目中点击“‘我心中的好老师’投票活动”,进入页面完成投票。

方式二:电脑用户在浏览器地址输入www.sdlivc.com/vote.asp,即可进入投票页面完成投票。(手机用户操作方法同上,在页面选择“手机投票”进行投票操作)

方式三: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文章最下方点击“阅读原文”,在页面选择“手机投票”,即可进行投票操作。

三、其他说明

1、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在职教职工和在籍学生具有投票资格。

2、本次评选为实名制投票,在投票登陆界面输入真实姓名和教工号(学号)方可进入投票界面。

3、候选人共21位(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每位用户每次投票时必须选择10个候选人进行投票,多选、少选均不能完成投票。在上一轮投票完成24小时后可进行下一轮投票,不满24小时将无法继续投票操作。

4、禁止一切违规行为,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将联合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本次投票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5.活动解释权归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所有。

四、相关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系、处室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系师生和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形成尊师重教、学习先进、争做模范标杆的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好投票工作。各系、处室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和投票工作,精心组织有关人员踊跃参加投票评选活动,确保投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要严格纪律,确保投票的公正严谨。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投票,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搞商业操作,严禁任何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行为。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