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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使用指南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12-10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我院推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食堂就餐、超市购物、图书借阅、门禁、考勤签到等功能。

一、校园卡简介

“校园卡”卡内置微型芯片,写有个人信息,具有电子钱包和身份识别的功能。电子钱包是指个人可以将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存入内置的微型芯片,然后在POS机上刷卡消费。身份识别是指校园卡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当在POS机上刷卡时可以验证持卡人的身份。

二、校园卡的使用说明

(一)开户

1.新生办理校园卡时,在入学一周后其资料由学生工作处与招生办公室核对无误后提供,由大学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集中办卡。

2.新进教职工办理校园卡时,其资料由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提供,由大学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集中办卡。

3.临时工办理校园卡时,由用工部门经OA办公系统向党政办公室行政科提交申请,经审核后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大学生服务中心登记个人资料,领取校园卡。

4.上述人员首次办理校园卡免收工本费。

(二)人工充值

持卡人可在大学生服务中心进行人工充值。

(三)支付宝充值

为拓展校园卡应用服务功能,方便师生随时随地为校园卡充值,我院一卡通开通支付宝充值功能。登录支付宝(PC端和手机移动端),在应用中心的“全部应用”中找到“校园一卡通”后,选择“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填写学(工)号(教职工工号参见附件,学生使用学号)、姓名,按照支付宝提示操作,即可为校园一卡通充值。在支付宝充值完成后,充值金额立刻到账。(温馨提示:由于支付宝付款需要绑定银行卡,请大家选择此项功能时慎重考虑)

(四)消费

持卡人可持校园卡在学校食堂、超市等地方进行消费。更多消费场所正在逐步开放。

使用校园卡消费时,由POS机操作人员输入正确的消费金额(POS屏幕上方显示)以后,持卡人将校园卡贴近POS机终端感应区,听到“嘀”的一声,即可将卡片取回,此时消费金额已从校园卡中扣除,余额将在POS机屏幕下方显示。

(五)图书借阅与管理

持卡人可持校园卡在学校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

三、校园卡使用注意事项

(一)手机校园卡除通讯功能外,同时也具备白卡校园卡功能,学生首次办卡可以自愿选择。白卡校园卡采用非接触式芯片卡技术,卡片有集成电路芯片,不能随意弯折,切忌在校园卡上打孔或用利器刮损。

(二)校园卡余额可在大学生服务中心或POS消费时查询。

(三)校园卡一旦丢失或被损坏,应及时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或报损,以免造成经济损失。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白卡校园卡需支付工本费13元,补办手机校园卡需支付工本费20元。

(四)校园卡是持卡人在生活、学习或工作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持校园卡可在校内进行各种消费以及从事与身份有关的活动,因此校园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拾到他人校园卡,请及时交回大学生服务中心或设法归还持卡人。

(五)若有其他问题请与大学生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三食堂二楼;联系电话:6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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