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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各系、处室:
为进一步弘扬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营造学院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数量
“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推荐范围为学院全体专兼职教师,每两年举办一届。
学院第一届“我心中的好老师”数量为10名,设优秀组织奖1个。2014-2015学年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者优先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学风建设,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三)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所承担的课程,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近三年至少参与一项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
(四)近五年来,至少担任2年的班主任工作。
(五)2010年9月前参加工作。
三、推荐评选步骤
(一)评选步骤
1.酝酿推选候选人。各系根据推荐评选条件,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系推荐2-3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审核宣传。组织人事与宣传处会同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将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结合教学、课改、班主任等信息进行审核。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先进事迹通过校园网和学院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3.评选方式及办法。评选方式为通过网络投票评选。组织学院师生,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学院微信平台或校园网进行投票,据候选人得票数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出第一届“我心中的好老师”名单。
4.“我心中的好老师”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优秀组织奖从学院7个系中产生,根据各系推荐的所有候选人得票总数多少、上交材料的时间和质量等因素确定出优秀组织奖1个。
(二)颁奖词征集
评选结束后,为获奖老师征集颁奖词。
(三)颁奖形式
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教师现场颁奖,宣读颁奖词,并送上活动奖品、纪念卡片、纪念光盘、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处室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由系主任负总责,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广泛发动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做到好老师大家找、大家评、大家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三)规范评选行为。各系、处室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好老师推荐出来,充分展示我院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