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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决定
各系、处室: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各系评选、学生工作处审核、院务办公会审批、全院公示,确定工商管理系苑俊楠、轻化工程系邵珠珍、信息工程系孟莉莉三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机电工程系朱家俊、纺织工程系林贵青、艺术设计系毛德杰三名同学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服装工程系付亚磊等13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工程系彭雪等28名同学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纺织工程系邢上上等81名同学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信息工程系王杰等122名同学获学院二等奖学金;轻化工程系王慧婷等202名同学获学院三等奖学金,现予以表彰。
希望全体获奖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贡献力量,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更加发奋图强,努力学习;同时希望其他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认真学习,奋发向上,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