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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学期院级公共选修课选课申报通知
各系、处室:
公共选修课是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渠道,现将2016-2017-1学期院级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
(一)课时安排:每周2课时,共32课时
(二)上课时间:周二——周五9-10节、周六、周日
注:
1.申请周五9-10节和周六、周日的课程可优先安排
2.具体授课时间以教务科研处公布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开设的课程要有利于学生综合人文素养的提升和兴趣爱好的培养;
(二)教师可申报本人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程,或教师被公认的特长领域内课程。
(三)每系至少申报4门课程。
四、申报流程
(一)请相关系(部)、处室负责组织拟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填写《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专职教师用表)或《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处室教师用表)。
(二)拟申报教师所在系(部)、处室审核同意后,以系(部)为单位将《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专职教师用表)、《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处室教师用表)和《2016-2017-1学期公共选修课信息统计表》纸质稿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务科研处乔大伟老师,电子稿同时OA至乔大伟老师。
附件下载地址:
1、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专职教师用表):
http://www.sdlivc.com/news/news_view.asp?newsid=9884
2、院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处室教师用表):
http://www.sdlivc.com/news/news_view.asp?newsid=9883
3、公共选修课信息统计表模版
http://www.sdlivc.com/news/news_view.asp?newsid=10456
教务科研处
2016年5月10日